| 自6月1日起,“限塑令”正式实施。尽管有些不习惯和不方便,百姓似乎并没有感到过多意外。应该说,塑料袋带来的白色污染已让人深恶痛绝,我们深知这已到了不得不采取措施的程度了。 “限塑”半个月来,笔者感受到最明显的变化是:走进商场和超市,可看见在醒目位置放有标价3元至5元价格不等的无纺布购物袋;走近收银柜结账时,营业员会告诉你大、中、小三种规格塑料袋的价格分别是三角、二角、一角,还会礼貌地问你,有无自带购物袋? 有偿使用塑料袋,且袋子的厚度较以往有所增加,便于重复使用,这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制约其使用数量的作用,“限塑”给环境带来的益处可见一斑。 但是,“限塑”仅“限”还是不够的! 首先,“限塑令”下达后,最先“听话”的是商场和超市,而农贸市场等地方仍然在使用免费塑料袋。细问之,商贩们似乎也有难言的苦衷:农贸市场内的生意本来就难做,靠的就是优质服务,如果再向消费者收取塑料袋的费用,无形中降低了服务质量,生意就更难做了。比如,几根2角钱的葱或一块5角钱的豆腐,如果分别摊上一角钱的塑料袋,有几人愿意? 其次,“限塑令”的初衷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,而提倡自带购物袋、有偿使用塑料袋,虽是提高百姓环保意识的手段之一,但其效果与初衷肯定有一定的距离,随身携带购物袋会给工作、生活带来不便,还有,让商家收取塑料袋费,给人的感觉是商家赚了,消费者吃亏,长此以往,可能会降低百姓对这一措施的支持热情。 为此,笔者认为,要让“限塑令”更好地实施,应在“限”中融入更多人性化的因素———尽快推出环保替代品,它既可以从根本上治理白色污染给我们环境带来的危害,还可以方便百姓的日常生活;让塑料袋变废为“宝”,比如,相对于泛滥成灾的塑料袋来说,我们在大街上很难看到随地乱扔的铝制易拉罐、矿泉水瓶等,这是由于它们能高效率地得到回收,从而有许多人愿意捡起卖钱,如果我们也能给塑料袋等寻找一条行之有效而又事半功倍的途径,以有偿的方式鼓励人们收回,或循环使用,或无害化销毁,那么,白色塑料袋污染环境的时代也就真正结束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