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“4·26”知识产权保护日即将来临。
一提起知识产权保护,很多人会觉得陌生,甚至认为知识产权保护于己无关。表面上看,知识产权保护似乎离普通百姓有点远,其实不然,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。比方说,我们不希望买到假冒产品,能用上正版的软件,看正版的光碟、书籍。毕竟,正版的质量有保障。而打击盗版或拒绝使用盗版就是在保护知识产权。
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,当我们在市场上购买正版的光碟、软件等产品时,常有“版权所有,仿制必究”、“版权所有,盗版必究”等字眼。这其中涉及的就是版权问题,版权是受法律保护的,他人仿制、假冒、盗版等行为属于侵权行为。我们常见的专利权、商标权和版权等都属知识产权范畴。知识产权为什么需要保护呢?道理很简单,当一个人发明了一项技术专利,假若可以被随意仿制、假冒而无需支付任何费用,那么发明人的智力、经济投入无法取得应有的回报,这样自然会打击发明创造的积极性,进而会影响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,我们普通百姓就无法享受科技日新月异带来的种种便利。
其实,从根本上说,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。当知识产权通过法律的形式得到保护时,就能调动创新的积极性,使创新成果不断涌现,改变社会,服务民生。相反,创新如果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,创新的积极性就无从谈起。有专家表示,在全球化时代,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。没有自主创新,就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,就可能受制于人。更值得关注的是,资料显示,我国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约万分之三,大量的企业既没有自己的专利,也没有自己的品牌,只能赚取比较菲薄的加工费用,而对巨额的知识产权利润却只能望洋兴叹。在这样的背景之下,提高自主创新能力,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就显得迫切。当然,保护不断创新的能力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。当一项创新技术问世时,往往会有剽窃、假冒等侵权行为紧随其后。因此,建立健全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就相当重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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